定载客十五人的中巴车,居然挤了二十九人。
正当钟魁无聊至极时,第三十名乘客走了下来。
这是一位正值青春靓丽年纪的姑娘,刚刚二十初头的模样,脚踩着一双白色运动鞋,下身穿着时髦的修身牛仔裤,勾勒出美好的身材,上身穿着红色卫衣,因为背着双肩包,显的胸前颇为壮观。
不经意间的回瞬,那张素面朝天的精致的脸,让人难忘。
姑娘双手各提着大包小包,并没有注意到擦身而过的一个人,一只手已经伸向她背着的双肩包。
双肩包外面有个单独的口袋,拉链并没有拉上,露出里面的粉色钱包。
车站来来往往的人太多,没有注意到这里,大伙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就要走的车和正要接班的车,钱包到手,那只手的主人正在得意之间,却被一声断喝吓得一哆嗦。
“住手!”钟魁一声暴喝。
姑娘停下了脚步,回头疑惑地看着钟魁。
乘客们停下了脚步,往这边观望,不明所以。
而聚在一起聊天抽烟打屁的司机们,则齐齐面色古怪的看着钟魁和那位一时有些发愣的小偷。
很显然,司机们都认识这位小偷,不过他们没有要帮忙的意思。
“啊,我的钱包!”姑娘反应过来,放下自己手提的包,在那小偷还没反应过来,一把将自己的钱包抢过来。
那小偷年纪也不大,看上去瘦弱不堪,头发稀黄,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。大庭广众之下,黄毛小偷并不敢发作,只是转身匆匆走掉,还不时回头望了姑娘和钟魁几眼。
“小弟弟,谢谢你啊!”姑娘表情如劫后余生,她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胆子,敢动手抢回自己的钱包,要是那黄毛小偷动粗就不好了。
“姐姐,不用谢。你赶紧快走吧,我瞧那小偷心有不甘的样子,怕是要去找同伙!”钟魁道。
“好,我要去丁官镇。你也要小心点,对了你叫什么名字?”姑娘笑道。
看上去姑娘性情倒是挺为开朗,也不拖泥带水,见有辆农用车在路边缓行,司机一边开,一边将头伸出窗外,招揽着生意:
“去丁官镇的,现在就走了,现在就走了!”
姑娘赶紧爬上车,正要问钟魁名字,钟魁挥了挥手笑道:
“不要客气,请叫我雷锋!”
姑娘一愣。
司机见上了一个人,在其他乘客的抱怨下,连忙加大油门往丁官镇的方向进发。
姑娘安顿好自己随身带的大包小包,再向车外望去,寻找钟魁的身影,见钟魁正往另外一个方向急奔,后面有三个家伙提着铁家伙在追。
“小子,别跑,站住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