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发后的第二天早晨,接到报警的熊队长,就找到了村里的治保主任。只是由于主任刚从部队回家不久,对村子里的情况也说不清楚,就把警察带到了村长李跃堂的家中。
据治保主任回忆,当时的李跃堂是躺在铺上,原因是第一天晚上喝多了酒,摔坏了身体。尽管李跃堂没有肯开灯,说是怕刺眼,治保主任还是注意到,李跃堂的面部好象也有伤痕。
当时还顺便开了一句玩笑,问李主任是不是走小路,被人家女人给抓破了脸。李跃堂倒是打了一个哈哈说:“就凭我村主任这个身份,到哪一家去都能直接上铺睡女人。还会让人抓破脸皮吗?”
关于嫌疑对象的事,也是李跃堂提供的线索。当时他介绍说:“庄前庄后这么多男人,就只有那个樊家庄的樊群林,有点色迷迷的,经常朝着张粉香说些不三不四的脏话。”
正是在这样的暗示之下,熊队长把视线落到了樊群林的身上。而熊队长破案心切,也就把自己先入为主的思想观念灌输给了张粉香。这也就造成了受害者直接指控罪犯的这么一幕闹剧。
得到这样的答案之后,任笑天也就明白了张粉香说话吞吞吐吐,甚至不愿意再继续追查罪犯的原因在哪里。不管怎么说,李跃堂都是张粉香老公的叔叔,而且是一个有着大恩的叔叔。张粉香感觉到自己也没有吃到什么大亏,当然也就不希望让人家说自己恩将仇报,把叔叔送进牢房了。
“我认为,李跃堂的体貌特征与罪犯相符合,手电筒也是一个佐证。他具备接近‘黑虎’的条件,并且在案发之后,出现腿部、脸部同时有伤的嫌疑之处。很有可能,他脸上的伤痕,就是被张粉香抓破的。大腿上的伤,也有可能是在逃跑过程中,被激怒的‘黑虎’所咬伤。”
任笑天抓起桌子上的茶杯,‘呼哧、呼哧’的喝了下去。用手抹了抹嘴,继续说道:“最大的疑点,就是在熊队长离开之后,李跃堂也匆匆忙忙的去了东山省轴承厂,说是看望在那儿工作的儿子。”
“小天呵,你说的这话,我可就有点听不懂啦。人家做父亲的人,想着去看望儿子,这又有什么可疑不可疑的地方呢?”物证科的王科长,开始出面进行抬杠。
“事前没有风声,又在侄媳妇遭到罪犯侵犯的时候出走,这不符合常理。从平时相处情况来看,这个时候的李跃堂,最应该出现在破案现场,而不是去东山省。他有什么急事?需要在身体受伤的情况下,赶往东山省。”
“小天,你说的这些理由,我都能理解。毕竟都是一种推测,都不能当作直接证据来使用。就说那个手电筒吧,也可以是李跃堂在酒后丢弃,恰好被罪犯捡到。你说,是不是这样一个道理。”王科长还不是一般的抬杠。
“是呵,你说李跃堂脸上和大腿上有伤,也只是推测,并没有什么直接证据呀。因为到现在为止,也只是那个治保主任一个人的反映,并没有具体的人证和物证。”罗科长也插了上来。他和王科长一唱一和,纯粹就是在给任笑天添堵。
任笑天倒没有说什么,因为他感觉到很正常。反而是在场旁听的王军,心中很不是一个滋味。在他的感觉中,支队这些领导纯粹就是鸡蛋里找骨头,胡搅蛮缠。明明是已经很清楚的事情,为什么还要挑这么多的毛病呢?是不是那个李跃堂作的案,抓起来一审,不就全都清楚了吗?
刑警支队的这么几个精英,轮番在对自己进行挑刺,任笑天一点也不感觉到有什么值得惊讶的地方。侦查案件,就是要经得起别人挑剌。只有找不到麻烦之后,才能证明自己所办的案件能够经受得起事实的检验。
熊队长的榜样在前,稍许一挑剌,就让案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假如他在办案的时候,也有人这么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找麻烦,出现这种冤假错案的概率就会大大的降低,甚至于能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。
办案的时候,被别人挑出了刺,最大的好处,就是能够多问几个为什么,让自己的案件能够办得滴水不漏。当然,要想能避免场中遭遇责问的尴尬局面,那就是要在事前把功夫做足,把别人可能要挑的刺准备好答案。现在的任笑天,就是这样一副状态。
任笑天在村子里走访之后,就基本弄清了事情的前因后果。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,他又重新回访了张粉香。他没有责怪,也没有讽刺,而是用理解的语气说道:“大嫂,我知道你的难处。人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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